電車資源獲悉,3月1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岬?,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明顯增強,產業規模突破1500億元,產量達到25萬輛,產業整零比提高至1:1,整車產能利用率、企業本地配套率分別提升至70%、50%以上;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 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和《四川省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川府發〔2020〕16號)。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搶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機遇,以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為統領,以“三個做優做強”“四大結構”優化調整為引領,堅持發揮政府作用與激發市場活力相結合、需求側牽引與供給 側改革相結合、激活存量與做優增量相結合,聚焦創新研發、生產 制造、銷售使用、配套服務、老舊車退出等重點環節,按照“公用先行、商用跟進、民用響應”原則,認真落實《“電動四川”行動計劃 (2022 — 2025年)》,深入實施產業建圈強鏈行動,促進汽車產業轉 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城市,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研發制造基地。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明顯增強,產業規模突破1500億元,產量達到25萬輛,產業整零比提高至1:1,整車產能利用率、企業本地配套率分別提升至70%、50%以上;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
二 、重點任務
( 一 )提升創新研發能力。 引導支持整車企業開展純電、氫燃 料電池整車集成技術創新 ,優化整車研發設計流程 。突破新能源汽車多能源動力系統、純電動汽車底盤一體化、車身輕量化模塊化低 摩阻等關鍵核心技術 ,提高整車綜合性能。鼓勵引導整車企業與國內國際相關領域優勢企業合作研制新能源汽車。鼓勵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匯聚創新資源.在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車規級芯片與智能傳感器、軟件算法與操作系統、氫燃料電池等領域建設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提升自主創新 和協同創新能力。引進高精尖人才團隊,促進科技成果孵化應用,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推進產學研用深度合作。[責任單位:市經信 局市新經濟委、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擴大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 鼓勵引導我市整車企業緊跟 市場趨勢,搶抓細分領域市場電動化機遇,調整產品結構,導入高 性能整車平臺,推出若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車型,充分利用現有 產能擴大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提升產能利用率,擴大產銷規模和 市場占有率。支持具有較強資金實力、技術創新和經營管理能力 的優勢整車企業在我市投資建設新能源整車項目。強化國有平臺 公司戰略投入.探索通過并購重組、股權投資等方式組建本地大型 汽車集團。鼓勵支持產業聯盟組織整車、動力電池、智能系統、充 換電裝備、運營、金融等單位制定細分領域車輛選型、換電模式應 用等團體標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相關 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成都產業集團、成都城投集團、成都交投集團、成都興城集團、市公交集團等市屬國企]
(三)促進產業穩鏈補鏈強鏈。 按照“六個一批”要求,圍繞產 業鏈薄弱和核心器件缺失環節大力實施穩鏈補鏈強鏈行動。鼓勵整車企業在蓉舉辦供應商大會。聯動引入零部件供應商,支持相關零部件企業進入其供應體系。充分發揮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汽車產業基礎優勢,增強產業鏈供應鏈協同配套能力,促進產業鏈供 應鏈互補互強和集群發展 。鼓勵支持產業聯盟建立零部件推薦對接機制,鼓勵企業就近采購使用零部件。到2025年,推動公共領域電動化車輛本地配套率達到 7 0 % , 帶動產業整體配套率大幅 提 升 。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公交集團等市屬國企]
( 四 ) 推進執法執勤和公務用車電動化 。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執法執勤用車,新能源汽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下 同 ) 有 適 配 車 型 的 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 (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 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園城市局,市財政局 負責指導把關)。 全市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 ( 含國有控股企業)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有適配車型的全部采購新 能源汽車(特殊用途車輛除外)。公務出行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 五 ) 推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 。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共享汽車、小型自動擋駕考駕培車、環衛車、城市物流配送車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汽車 ,下同 ) 。鼓勵引導租賃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 。推動中 短途客運、郵政快遞、機場、城建物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 。推動A級旅游景區在新增和更新景區用車時使用新能源汽車 。 市 、 區 ( 市 ) 縣 兩級國有企業新購置的建筑垃圾和混凝土運輸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全市政府性工程帶頭使用純電動建筑垃圾和混凝土運輸車,并 逐年提高電動化使用率,鼓勵本市范圍內新開工的其他工程優先 使用純電動建筑垃圾和混凝土運輸車。到2025年,巡游出租車、 共享汽車、小型自動擋駕考車電動化比例達100%,公交車、城市 物流配送車、小型自動擋駕培車、環衛車電動化比例分別達到 90%、80%、70%、60%,純電動網約車保有量達到9萬輛,三環路 以內純電動混凝土運輸車使用比例達到100%,成都繞城高速以 內城市冷鏈物流配送車和建筑垃圾運輸車電動化比例達到 100% 。[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國資 委、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文廣旅局、市公安局、市郵政管理局、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省機場集團、四川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市公交集團等國有企業]
(六)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貫徹執行延續免征新能源汽 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持續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支持舉辦汽車 嘉年華等主題車展活動,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抱團讓利。挖掘 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蓉打造新能源 汽車直銷平臺.推進重點領域市屬國資運營主體與產業園區合作, 在綠道、機場、軌道交通、車站等展示平臺設立企業和產品形象展示窗口、消費體驗場景: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市民和企業綠色低碳 意識.鼓勵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聯動銷 售企業在大型購物中心、特色步行街、機關、場鎮等場景開展新能源汽車展示促銷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總工會、市機關事務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七)支持新技術新模式創新應用。 加快智能有序充電、大功 率充電、自動充電、快速換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應用,加快“光儲充 放”一體化試點應用。探索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施 路徑,完善儲放綠色電力交易機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綠色物流 體系建設,促進智能網聯、車網融合等新技術應用,加快新能源汽 車與能源、交通等領域融合發展。鼓勵國有平臺公司帶頭與整車、動力電池、新型電力系統、充換電裝備等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 批量購置新能源汽車,開展租賃、車電分離、換電、類 BOT (建設 —經營一轉讓)等商業模式創新,助力各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機關事 務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公園城市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成都城投集團、成都交投集團等市屬國企]
(八)加快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充電設施建設。 市、區(市)縣、街 道(鎮)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結合未來新能 源汽車充電需求.規劃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停車區域),通過自 籌資金或與第三方專業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合作等方式配建充電 設施,并鼓勵對外開放共享。到2025年,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泊位充電設施配建比例不低于20% 。鼓勵對暫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既 有泊位進行各類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九)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服務體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發揮牽頭作用,推動既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商業樓宇、文旅場 所、教育機構、醫療機構、體育場館以及加油加氣站等產權(管理) 單位通過自籌資金或與第三方專業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合作等 方式配建充換電設施,到2025年,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泊位充電 設施配建比例達到10%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 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 教育局、市衛健委、市體育局)。完善城際、區際快充網絡布局,在 重要交通節點、國省道沿線、市域快速路服務區(停車區)等布局建 設快充基礎設施,加快推進市域范圍內5個市管高速公路服務區 (停車區)雙側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市域范圍內市管高(快)速路服務區(停車區)實現快充站“應建盡建”,快充網絡基本形成[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成都交投集團、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支持公共停車場、加油加氣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區加快綜合 能源站改造.加快環衛、建筑垃圾和混凝土運輸等領域重型車充換 電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城管委、市住建局、成都城投集團、成都交投集團)。
(十)提升居民小區和新建建筑物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加快推 進公租房小區及變配電容量受限的居民小區按照“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模式開展公用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 到2025年. 四川天府新 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具備建設 條件的公租房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比例達到5%以上 。具備建設條件的居民小區充電設施“能建盡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人防辦、市消防救援支 隊、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 各類新建建筑物及新建城市公共停車場須落實 15 % — 25 % 充電設施配建要求 ,新建住宅必須 100%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建設條件時,需明 確相關建設標準和規范,并將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納入審圖范圍,建成情況納入建筑工程驗收范疇(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新 經 濟 委 ) 。
( 十 一 ) 推動老舊車淘汰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 研究出臺鼓勵 老舊汽車提前淘汰更新為新能源汽車財政獎勵政策 , 鼓勵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貨汽車淘汰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責 任 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各區 ( 市 ) 縣 政 府 ( 管 委 會 )]。努力建設網絡完善、規范有序、循環高效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和處理體系,探索制定綜合能源服務站、二手車流通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 ( 責任單位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 十 二 ) 加強區域協同聯動發展 。面向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優勢的現代產業體系,會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相關城市 ,建立更加緊 密有效的區域協同聯動發展機制 ,重點推動在政策規劃 、技術創 新、產業配套、示范應用、市場聯拓、兩地平臺等方面實現突破 . 建設更加完善的成渝“氫走廊”“電走廊”等配套基礎設施 。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 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研發制造基地 ,爭創成渝世界級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紀委、市發改委)
三 、政策措施
(一)給予新能源車型產銷獎勵。對整車企業研發或導入新能 源車型(含二類底盤)并投產上市實現銷售的,綜合考慮車價、車型、產值和銷量,給予單個車型最高5000萬元的產銷獎勵,以單個 車型上年產銷量為基數計算次年獎勵金額(重點領域除外),具體 的獎勵標準以實施細則和年度申報通知為準,單個車輛不重復享 受獎勵。車輛生產企業所在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按照1:1 的比例制定配套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給予穩鏈補鏈強鏈獎勵。 鼓勵支持整車企業、零部件總 成企業聯動行業商協會等單位引入零部件供應商,對每引入零部 件供應商達到5戶且平均每戶實際投資規模達到2000萬元,或每 引入零部件供應商1 戶且實際投資規模達到1 億元的整車企業或 零部件總成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鼓勵整車企業或零部件 總成企業為其零部件供應商出具訂單、應付賬款等供應鏈金融融 資憑證,年融資總額達到5億元的,給予整車企業或零部件總成企 業2%、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采購符合條件“三電系統”、年采 購額達到5000萬元的整車企業(關聯企業除外),每增加500萬元 采購額獎勵10萬元. 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 以該企業 上年采購總額為基數計算次年獎勵金額。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通行路權。 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域 內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新能源貨車不受本市貨車限行規定限制,視相關政策施行效果研究制定擴大新能源汽車通行路權的政 策措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探索在市區設立低碳交 通 示范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四)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專用充電車位等支持。 本市范圍內,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新能源汽 車2小時以內停車免費,超過2小時的停車費減半征收(責任單 位:市發改委)。 因地制宜建設新能源汽車路邊專用充電停車位(責任單位:成都交投集團、市公安局)。
(五)深化“碳惠天府”交通應用。建立個人“綠色賬戶”,實現 “蓉 e 行”“天府通”、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與碳惠天府互聯互通,對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行為給予積分獎勵。(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交通運輸局)
(六)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 制定全市充換電設施線 上線下統一標識標牌,加快推進充換電運營企業平臺與市新能源 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蓉城充”互聯互通,實現跨平臺、多 渠道支付結算.打造全市充換電服務一張網.提升充換電便利性和 用戶體驗。在本市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和運營的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應按要求接入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成都城投集團)
(七)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 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 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對納入試點范圍的換電設施按300元/千 瓦給予建設補貼,每年按0 .2元/千瓦時給予單個站最高20萬元 的運營補貼。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鲈O充電設施并實行“統 建統管、有序充電”,按車位給予3000元/樁建設補貼。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八)逐步取消傳統能源貨車的電子通行碼發放。 逐步取消傳 統能源貨車[混凝土運輸車(三環路以內)、城市冷鏈物流配送車、 三綠工程車、園林綠化車、行政執法車、市政作業車、生活垃圾運輸 車]電子通行碼發放(預留應急車輛除外),逐步擴大傳統能源貨車 限 行 范 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
四 、組織保障
(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工作納入 市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建圈強鏈工作推進小組統籌協調推 進。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負責按年度分解下達各領域推廣目標。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考核內 容.嚴格實施考核。由市機關事務局和各區(市)縣審核把關,全市 使用財政性資金和享受財政性資金支持采購的車輛原則上全部為 新能源汽車.鼓勵采取租賃等模式淘汰老舊執法執勤和公務用車。 市財政局負責加大對市級相關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和享受財政性資金支持采購新能源汽車的指導。
(二)嚴格政策執行。 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負責制定支持氫燃 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享受本意見財政支持 的新能源汽車應搭載符合條件的智能網聯系統,支撐智慧城市基 基礎設施和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城市建設。鼓勵整車企業向
購車人提供讓利銷售、金融、質保、售后、配套、應急等服務。
(三)深化宣傳培訓。 各區(市)縣和各領域牽頭單位組織開展 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供需對接等方面的培訓,利用宣傳周、低碳 日等活動,深入機關、社區、校園、企業和鄉村等開展新能源汽車推 廣使用等方面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度和接受度。
本意見自2023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直接使用市、區(市)縣財政資金購置的車輛不享受本政策措 施中的獎勵。此前公布文件與本意見不 一 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本意見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承擔具體解釋工作。